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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,33个常见法律问题汇编|2017

2017-02-14 铅山律师


离婚,正如结婚一样是人生中的大事,应当非常慎重。许多人因为感情烦恼,心情不好,思想比较混乱,很难静下心来理性面对。

因此,如果您准备离婚,您应当想清楚以下五个问题:

一、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。看看婚前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,婚后的感情生活是否和谐,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,继续生活有无和好可能。如果确实破裂,您才可以给自己做一个决定。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。离婚,也许是美好生活的开始。

二、您的家庭财产是否全部被您控制,如果还没有,应当着手这方面的调查。在没有查清以前,千万不要随便签订《离婚协议书》。

三、如果有孩子,且双方可能都要抚养权,应当着手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收集。

四、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,应当着手对财产进行必要的保全措施。

五、如果您的配偶存在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,您应当着手搜集相关证据,要求损害赔偿。

离婚所涉及的33个问题汇总,一一阐述说明,请耐心阅读参考:

一、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?

当真爱消逝,曾经相爱的双方选择离婚的方式来结束一段已破裂感情,分割财产则成为必然。怎样应对一方转移财产?婚姻律师专家就此提出有关意见,愿双方当事人理智处理离婚问题。

1、法律保护弱者,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

最高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规定,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、转移拒不交出的,或非法变卖、毁损的,分割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财产的一方,应予以少分或不分。具体处理时,应把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,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,不足折抵的,差额部分由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。对非法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,人民法院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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